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专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南》(桂农业发〔2017〕48号)(以下简称《指南》)于2017年8月2日实施。《指南》的实施规范了我区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了蚕种生产经营者、经营者和广大蚕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区蚕桑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随着社会及经济发展,《指南》中的一些规定不利于指引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业务。为贯彻落实国家新政策、新文件的精神及要求,适应我区蚕种生产新形势,我厅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对《指南》进行修改并起草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纸质(加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的电子邮箱gxczgl@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联系。联系人:李燕飞,联系电话: 0771-3245481、18076639575。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南》修改说明.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征求意见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