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做好春耕农机化生产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抗击疫情做好2020年春耕农机化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确保2020年农机化生产工作良好开局,现就做好春耕农机化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打赢农机战“疫”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农机装备在消毒防疫中用人少、效率高、用药省的优势,引导和组织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尤其是国家、自治区级示范社,将适用的运输、植保等机械投入到疫情防控中去,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村道、街巷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消毒作业,确保打好疫情防控农机阻击战。

二、抓早抓细抓实,切实做好农机春季生产工作

各地要在当前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加强对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实现农机春耕备耕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为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打好基础。

(一)积极动员。要充分利用电话、网络、手机App等方式,动员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提前准备口罩等防护物资、柴油等生产物资,保养检修农机具,并做好与乡村防疫人员的沟通协调,确保进出畅通、顺利开展农机化春耕生产。此外,还要动员农机经销商、维修网点人员恢复经营,保障农机具供给和售后维修。

(二)开展培训。要充分组织农机技术人员、维修人员和企业售后技术人员,利用网络、微信等可视化信息平台,在线举办农机维修技术、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操作知识讲座等培训活动,在线对农机手进行答疑指导。发挥“中国农技推广APP”服务功能,及时做好水稻育插秧、甘蔗种植等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

(三)做好服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掌握辖区购机补贴经销商和农机维修网点情况,协调生产用油和农机零配件储备供应,演好农机具维修“用户-维修网点”“用户-经销商”等牵线搭桥角色,有效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打假和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及时发布农机化作业服务供求信息,引导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开展机械化耕地、育秧、插秧等社会化服务,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状态高质高效投入到春季农业生产。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加强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效果,增强农民群众和广大农机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作业。要创新业务办理方式,疫病防控期间通过公告、网络、手机App等媒介,对于急需办理的农机牌证业务,引导农机手,采取预约申请、错峰办理、邮寄送达等方式,减少大厅窗口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四、积极研究部署,落实农机支农惠农政策

一是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推广应用,开展不见面受理办理补贴,待疫情结束后再完善购机补贴相关程序和材料,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二是研究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开展报废更新政策宣传和报废更新机具回收企业选定工作。三是有关地区要研究实施农机深松整地和甘蔗社会化服务补贴,以及承担的其他农机化项目。四是做好农机跨区作业证需求统计和免费发放工作,为农机春耕备耕生产提供政策保障。

五、提升服务质量,全力帮助农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各地在指导农机生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为其复工复产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生产平稳有序。要主动联系当地农机经销企业,详细了解农机产品库存、订货、到货等情况。要引导农机经销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市,大力发展电话销售、微信销售等远程销售模式,并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解决农机产品运输的通行问题。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防疫人员保障。要对农机防疫人员做系统防护知识培训,强化人员自身防疫防护意识,确保防疫和消毒作业规范操作,避免人员聚集,把自我防护做实做好做到位。积极与当地政府及防疫部门对接,为防疫争取口罩、防护衣、消毒水等防护防疫用品。对在防疫中表现突出的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及个人,所辖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或提请当地政府)要给予奖励;对农机战“役”组织工作措施力度大成效好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二)注重春季生产宣传。要认真组织策划,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报道农机化生产工作,重点报道疫情防控和春季生产中的工作亮点、典型事例,报道农机产业扶贫帮困、为贫困户开展免费或优惠社会化作业服务事例等。报道应突出实效,提升农机从业、管理人员责任感和荣誉感,为农机化生产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及时报送工作情况。一是要认真开展春季机械化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填报,本项工作具体要求由自治区农机中心另行通知。二是在春季生产结束后,及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并以Word和PDF(正式文件扫描件)两种形式报送,县、市报送总结时间节点分布为5月8日、5月12日。联系人:马腾飞,联系电话:0771-5829786,电子邮箱:gxnynctnj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