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供全区108个粮食生产功能区任务县(市、区)参考,进行县级自验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