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进一步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站召开全区业务专题会议,总结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双碳”战略,助力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农村能源站坚守生态能源主阵地,共开展176处新能源建设项目,具备养殖粪污和生活污水消纳能力25.21万吨/年,可产清洁能源266.83万立方米/年,折合标煤1905.14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749.53吨。

一是注重拓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新业务。融入“双碳”战略工作大局,积极配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能源供保体系建设。一方面,全力协助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能源局,为全国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推荐申报等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持,南宁市宾阳县成功纳入全国第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创建名单。另一方面,积极服务广西22个试点县推进农村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引导、鼓励农村沼气服务站和沼气技工发挥“人地两熟”优势,为试点工作添砖加瓦。

二是努力创建乡村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绿色低碳已经成为农村发展的主流方向,广西在积极探索低碳村建设发展新模式。2024年4月,通过专家评审,横州市云表镇南康村委陂头村、校椅镇临江村委长塘村2个村屯列入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重点打造的25个全国首批低碳乡村培育试点名单。

三是积极探索沼气生态价值实现新路径。广西积极探索通过碳交易引入社会资本,试点开展农村沼气用气补贴。目前,横州市的2个试点村已基本完成沼气池修复改造,安装沼气流量计约1000套。这项工作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的大力支持,在项目村安装监测设备,开展户用沼气温室气体减排长期定位监测,实现沼气碳减排量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

本文转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