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现全区111个县(市、区)全覆盖

记者从9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获悉,为持续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去年检查《条例》中产业发展部分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组成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至8月开展了对《条例》(人才、文化和生态振兴部分)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条例》的三章共21条33款。通过逐条逐款对照检查,落实好的有5款,包括加强人才支撑、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制定村规民约及对村规民约制定落实的指导监督方面;落实比较好的有21款,包括加强农业农村高素质农民、干部、科技人才、教师、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和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农村生态保护修复,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落实的有7款,包括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等方面。

在人才支撑方面,广西重点支持培育农业科技领军英才和农业科技青年英才,今年分别投入财政资金7722万元、1440万元、1400万元,支持提升农民基础技能、培育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高素质农民和实施“头雁”项目。2022年以来,共培育高素质农民8.55万人,实现全区111个县(市、区)全覆盖。目前全区共有14所涉农本科高校,已形成从职业本科、普通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各层次农学类学科专业体系。近两年完成定向培养招生238人,累计完成招录566人,今年145名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生顺利毕业到乡村岗位工作,覆盖全区14个设区的市50个县(市、区)。在乡风文明方面,全区基本实现县(市、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目标,并向群众实施“零门槛”免费开放。把乡风文明建设和宣传文化相关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进移风易俗和基层自治。2023年成功申报2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和62个中国传统村落,目前全区拥有342个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排全国第10位,有19个广西历史文化名镇、87个广西历史文化名村。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四级非遗保护体系。在生态宜居方面,2022年以来,全区累计完成植树造林1152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11.32平方公里。全区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158.55万亩,石漠化土地减少率和治理成效均居全国前列。漓江、右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达II类水质标准,“田长+检察长”耕地保护协作机制等多项工作获全国推广。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目前全区村庄绿化覆盖率41.2%,全区建成农村公路超15万公里,行政村光纤网络、4G和5G网络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村民小组比例提高至95%,基本实现建制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4.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文转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