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四)
一、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24030011-80 | 食品名称 | 不锈钢菜盘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俏香厨餐饮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大肠菌群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能做到一是工作人员在拿餐具前做好手部清洗消毒;二是使用清水多次冲洗餐具;三是加强对餐具消毒。
二、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24030011-123 | 食品名称 | 筷子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杨国富麻辣烫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大肠菌群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6月6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能做到一是工作人员在拿餐具前做好手部清洗消毒;二是使用清水多次冲洗餐具;三是加强对餐具消毒。
三、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24030011-81 | 食品名称 | 不锈钢小碗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大肠菌群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检验报告编号 | BCSP24030011-82 | 食品名称 | 不锈钢大碗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香四季小吃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大肠菌群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能做到一是工作人员在拿餐具前做好手部清洗消毒;二是使用清水多次冲洗餐具;三是加强对餐具消毒。
四、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SJJS2400288 | 食品名称 | 大碗(自消餐具)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臻臻饮食摊铺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百色市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能做到一是工作人员在拿餐具前做好手部清洗消毒;二是使用清水多次冲洗餐具;三是加强对餐具消毒。
五、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24030011-73 | 食品名称 | 粉碗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胜标烧鸭粉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29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能做到一是工作人员在拿餐具前做好手部清洗消毒;二是使用清水多次冲洗餐具;三是加强对餐具消毒。
六、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24030011-87 | 食品名称 | 大碗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检验报告编号 | BCSP24030011-88 | 食品名称 | 餐盘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16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修尧哥卤菜馆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5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能做到一是工作人员在拿餐具前做好手部清洗消毒;二是使用清水多次冲洗餐具;三是加强对餐具消毒。
七、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No:BCSP24030011-121 | 食品名称 | 小碗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检验报告编号 | BCSP24030011-126 | 食品名称 | 餐盘 |
抽样日期 | 2024年5月22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食巢扒王快餐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2024年6月3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针对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当事人能做到一是工作人员在拿餐具前做好手部清洗消毒;二是使用清水多次冲洗餐具;三是加强对餐具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