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55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酒类、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蛋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5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庆锋送水服务站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大容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纯净水)”和标称广西莲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六万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防城港永旺天和商贸有限公司港口区分公司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四季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百色市宏耀百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罗非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桂林市“阳朔科万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桂林市阳朔鸿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芋夹心饼”,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百色市茂源商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老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本文转载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