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深入县区开展禁渔期检查指导工作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3月1日禁渔期实施以来,百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两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指导工作。

(图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罗仁生同志带队开展禁渔期宣传和执法检查行动)

先后到右江河流域的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等开展巡航执法检查,发放禁渔期各种宣传资料400余份。其中在田阳区公篓至那吉水域,查获岸上电鱼工具4套,违法放网1起。在隆林、西林县深入万峰湖库区,向渡口码头的群众进行禁渔期和渡运安全宣传,发放渡运安全宣传资料120余份,向停靠在岸上的渔民发放渔业安全生产资料50余份,巡查万峰湖,查处渔船载客钓鱼2起。在乐业、田林县红水河、驮娘江库区和流域,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巡查中发现灯光捕鱼装置13处、拦江地笼网2处,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网具给予当场取缔拆除。查处1起非法捕捞案,对当事人在禁渔期下网捕捞当场进行没收和立案查处。在德保、靖西、那坡、凌云等县(市)也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发放宣传材料。

(图为:执法人员在右江河流域河段进行水上执法巡航)

截止目前,全市共印发禁渔期宣传材料5000余份,通过新媒体宣传68次,出动执法人员57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8辆次,出动执法船艇43艘次,水上执法巡航里程2083海里,陆上巡查里程5524公里,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数量154张,查获涉案人员2人。

(图为:执法人员向群众发放禁渔期的宣传资料以及安全生产等材料)

通过广泛开展禁渔期制度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加强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关于禁渔期的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对非法捕捞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为禁渔期实施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为:执法人员没收电鱼的抄网)

本文转载自广西百色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