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97期)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食品4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有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他污染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贵港市“平南县立惠隆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江区思宝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芝麻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弘盛繁荣购物广场”销售的“红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中西路31-7号覃晴销售的“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崇左市“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天等分公司”销售的“脐橙”,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建材市场陈裕春”销售的“泥鳅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百色市右江区福洪水产店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污染问题

南宁市青秀区逸芳缘餐饮店清洗消毒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柳州市“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航生超市”销售的、标称柳州市辰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醪)糟酸菜(糟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广西梧州市汇上佳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玉林市金味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