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7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193号)涉及我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柳州市柳江区桂客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漳州市金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卡龙夹心饼干(柠檬味)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检的柳州市柳江区桂客隆便利店销售的马卡龙夹心饼干(柠檬味)(抽样单编号:GC22000000382650654,生产日期:2022-05-07)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柳州市柳江区桂客隆便利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积极配合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货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江市监不予处字〔2022〕173号)
二、柳州市柳北区建成五金店销售的、标称湛江市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州市民益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喜饼干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检的柳州市柳北区建成五金店销售的双喜饼干(抽样单编号:GC22000000382650643,生产日期:2022-01-2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柳州市柳北区建成五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积极配合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和购货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柳州市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柳北市监不罚〔202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