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量身定制惠企政策发展现代农业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为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吸引区外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来桂投资兴业,近年广西来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在《广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00条》收录了25条现代农业优惠政策,干满满满。

广西卫视与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主办的“政策为大 项目为王”广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系列解读宣传节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在节目中给大家解读现代农业行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目前,广西的粮食、蔗糖、水果、蔬菜、渔业、优质家畜6个产业均已成为千亿元产业,先后创建了18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排名全国第一,创建了7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园林水果、秋冬菜、蚕茧、水牛奶、近江牡蛎等一大批产业规模在全国位居第一及前列,为广西及全国人民保证了优质的农产品供应。为了吸引更多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围绕“10+3+N”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格局,以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梳理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主要包括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种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机械化等领域和方向。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2021年,广西印发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通过建设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动全区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共设四星级和五星级2个等级,对首次认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每个分别奖补400 万元、500 万元。对经营规模和主导产业产值提高显著、持续投入大、带动作用强的五星级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持续给予奖补。

畜牧业

广西是全国畜禽养殖大省(区)和华南地区重要畜禽产品生产供给地。奶水牛饲养量、水牛奶产量排全国第一。

广西畜牧业多项指标都是位居全国前列。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出台了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对牛羊良种繁育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支持引进牛羊(奶水牛)良种种质资源,对从国外引进高产奶水牛或利用胚胎移植技术产下高产奶水牛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1万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对从区外引进良种母牛50头以上或良种母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分别予以不超过2000元/头和1000元/只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在奶水牛主产区,对从区内外回收购买50头以上杂交母水牛进行培育并用于挤奶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20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支持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繁增量,在试点县(市、区)对饲养5头(含5头)以上、500头以下杂交母牛(含母水牛)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采取“见犊补母、先增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15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

广西对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也将给予支持。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当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渔业

近年来养殖户采取一种陆基圆池方式进行水产养殖。关于陆基圆形池循环水养殖,我们支持内容包括圆形养殖池工程建设、进排水系统、水质净化、增氧设备、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养殖监测监控设施设备,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超过50%。

广西有沿海3市15个渔湾,是优质水产品的重要产区。在海洋渔业方面,我们支持重力式深水网箱养殖,主要包括支持建设网箱框架、网衣、锚泊设施、配套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养殖管护平台等,财政补助不超过建设总价的30%。

种业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为了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种业振兴,我们支持育繁推一体化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有一定育繁推实力的种业企业,改善商业化育种创新条件,开展高效育种,提升种质资源保存利用、育种科研创新、良种生产加工、推广服务等能力,提升我区种业龙头企业竞争力。育繁推一体化能力提升项目财政扶持不超过500万元,且财政扶持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不超50%。根据该项目年度预算资金总量,最终确定项目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也将给予一定的支持。支持农作物、畜禽、蚕桑、水产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完善种子(种苗)基地基础设施、生产加工、监管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基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良种繁育能力,进一步完善优质苗种供应链。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财政扶持不超过300万元,且财政扶持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不超50%。根据该项目年度预算资金总量,最终确定项目支持内容和标准。

农机购置

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是推进广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根据《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期三年(三年后另行通知继续开展)。2022年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市场售价的15%-35%,切实减轻农业生产者购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