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30期)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糕点、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大类食品49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玉林市玉州区廖贰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好佳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志豪食杂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正品堂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崇左市亿冠生活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农家小尖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容州市场蔬菜行摊潘海兰”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兴宁区长岗路19号蝴蝶葶农贸市场内15号铺面万慧琳销售的“海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桂林市“永福县老船长海鲜店”销售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二塘市场李桥喜”销售的“罗非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盛天公馆分公司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大旺店销售的“蜜香橙”,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河池市“东兰县世纪华联柳兰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巴马神酒”,酒精度不符合该产品标签明示值标准要求。

(二)南宁市杨城百货商店玉洞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彩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河池市“天峨县天吉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汽水(碳酸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六、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