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08期)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大类食品3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梧州市“藤县优悦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藤县萃香食品厂生产的“太平米饼(咸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来宾市兴宾区欢乐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之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丝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李世永百货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正品堂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来宾市大洋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江南区上津路3号广西南宁市仁义市场开发有限公司H栋H218号王连先销售的“沙糖桔”,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河池市宜州区三姐故乡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河池市宜州区凤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河池市“东兰县放心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东兰县蓝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电®山茶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东兰县蓝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来宾市“金秀县金秀镇华兴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广西金秀瑶王原生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瑶家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该产品标签明示值标准要求。

(三)河池市“天峨县天吉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冰汽水(碳酸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3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