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4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9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800号)涉及我区2宗案件、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泰吉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潘姿儒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邓柳村生猪定点屠宰场生产的猪肉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抽检的南宁泰吉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潘姿儒销售的猪肉(抽样单编号:GC22000000001730436,进购日期:2022-05-05)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潘姿儒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潘姿儒共进购上述猪肉45kg,已全部销售完毕。潘姿儒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潘姿儒进行立案调查。

(三)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邓柳村生猪定点屠宰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南宁市武鸣区农业农村局。

二、南宁泰吉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蒙朝丽销售的豇豆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抽检的南宁泰吉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蒙朝丽销售的豇豆(抽样单编号:PJ22000000001730433,购进日期:2022-05-05)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二)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蒙朝丽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蒙朝丽共购进上述豇豆6kg,已全部销售完毕。蒙朝丽已依法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召回。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蒙朝丽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