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86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糕点、食糖、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4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万达店销售的、标称桂林漓芝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柳州众里寻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枸杞红糖姜汤”,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崇左市“扶绥县南门市场水产区2号摊位黄胜养”销售的“草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河池市“巴马黄雄明鸡鸭批发店”销售的“老母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来宾市“武宣县幸福市场甘绍玉摊位”销售的、标称武宣县黄茆镇鲜科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百色市“乐业县琴琴粉店”销售的“油条(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桂林市船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桂林市阳朔鸿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板栗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昌茂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博邕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优质片糖”,总糖分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