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12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上海萤火虫农业科技中心等5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批准北京万合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扩大试验范围(详见附件1),有效期五年。
经资料审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残留检测技术研究所等8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上海萤火虫农业科技中心等5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批准北京万合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扩大试验范围(详见附件1),有效期五年。
经资料审查和综合评审,批准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残留检测技术研究所等8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信息变更(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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