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67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农业农村部水泵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符合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见附件1)。
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授权核查的扩项评审,准许出具扩项参数的检测报告(见附件2)。
三、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等4个质检机构信息变更(见附件3)。
四、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机构更名(见附件4)。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名单(第六批)
2.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授权核查扩项名单(第八批)
3.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息变更情况(第六批)
4.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更名情况(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