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端午节粽子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1年第79期)
端午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粽子3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2),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广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南宁青秀店销售的、标称南宁民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凉粽(真空包装、熟制无馅类)”,商业无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本通告结果为初检结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书面复检(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复检(异议)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端午节专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