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77期)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和豆制品等8大类食品1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和质量指标不合格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南宁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中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柳江人家柳州螺蛳粉(加臭加辣)”,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广西壮姑娘投资有限公司南宁科园分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彩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桄榔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玉林市万良水产农贸市场有限公司钟克妹销售的“三黄鸡(禽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文化宫店销售的、标称桂林顺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绿豆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