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塑料购物袋等4种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了加强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20年我局对全区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日用陶瓷、儿童家具等4种产品产品质量开展了广西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日用陶瓷、儿童家具等4种产品,共抽查234家企业(销售者)生产(销售)的31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检出143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46.1%。其中,抽查73家企业生产94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7.4%;抽查161家销售者销售216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3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63.0%。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塑料购物袋

2020年共抽查102家企业(销售者)的13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2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1.9%。其中,抽查4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2.9%;抽查98家销售者销售的12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2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94.5%。重点对产品的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等7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

(二)农用薄膜

2020年共抽查37家企业(销售者)的4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3.3%。其中,抽查9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3.3%;抽查26家销售者销售的2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4.4%。重点对产品的拉伸强度(纵、横向)、断裂伸长率(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度(纵、横向)、透光率、雾度、流滴性能、拉伸负荷(纵、横向)、断裂伸长率(纵、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厚度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厚度、拉伸负荷(纵、横向)。

(三)日用陶瓷

2020年共抽查87家企业(销售者)的12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5%。其中,抽查60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8%;抽查27家销售者销售的5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产品的吸水率、抗热震性、铅溶出量、镉溶出量、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烤箱适应性、热稳定性、铅溶出允许限量、镉溶出允许限量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吸收率。

(四)儿童家具

2020年共抽查10家销售者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8.2%。检验项目为甲醛释放量。

三、跟踪抽查结果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2019年抽查不合格受检单位4家,有2家单位本次抽查仍不合格,2家单位本次抽查合格。

四、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附件1:2020年塑料购物袋等4种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zip

附件2: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受检单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