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2期)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15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防城港市福德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莱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伊面”,酸价、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柳州、防城港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